新光大三通基金2日報請成立,手續費5折優惠將延至7日止
回上一頁
(2002/05/02 13:03:00)

知富新聞 2002-05-02 12:55:30 記者 蔡淑瑤 報導

新光大三通基金深受市場投資人肯定,繼上週順利跨過基金募集最低門檻10億元之後,本週不僅熱賣超過15億元,現在更進一步朝向20億元規模邁進,募集情形可謂十分熱烈,因此新光投信決定今日(5/2)先向證期會送件報請基金成立,並可望於五月中旬前拿到核准函後開始進場佈局。但對不少仍然透過銀行通路洽詢的投資人,新光投信也決定將優惠期延長到5月7日,這段期間申購大三通基金者仍然可獲單筆申購手續費五折優惠及定期定額前半年手續費五折。
    
台股目前可說面臨6000點保衛戰,大三通基金經理人黃植原表示目前應是中段整理。本週二(4/30)受到金融股以及傳統產業股大跌的影響,使得指數一舉下挫100多點,由於金融股是近期台股多頭的重要指標,類股漲幅已近三、四成左右,在政策作多及銀行業積極打消呆帳的明確作法下,未來還是有其上漲空間,而部分傳統產業股今年以來漲幅亦超過五成,值得投資人繼續留意。

但若從未來的成長性分析,黃植原經理人認為相較之下電子股還是較有可為,預期 五、六月份大盤重心還是會回到電子股身上,今年一到四月份表現比較好的都是非電子類股,其實電子類股指標股會落在三高電子股,在五月中旬,三高族群將會是未來帶領大盤上揚的先頭部隊,預期當中表現較好的會是之前跌深、高價位、EPS表現不錯的族群,由於第二季是電子股的傳統淡季,有部份電子族群勢必會受到影響,只是股價通常會率先反映,因此預期五月中旬這些績優族群的股價就會有所動作。

另外,部份次產業電子股已經在三、四月份提前反映,五月份股價可望回穩,而且像晶圓代工等產業的表現並不悲觀,種種跡象顯示今年五月的行情仍然不可輕忽,因此五月中旬左右進場佈局更能享受高獲利空間的契機。 
       
今天(5/2)盤面上中概股表現可說相對強勢,象徵未來中概股仍有不少上漲空間,台灣,擁有和中國大陸同文同種及地理上無可取代的特殊地位,將可望成為未來大陸經濟發展中最有利的受惠者,黃植原經理人認為,多年來這個先天利基已經吸引無數台商前往設廠投資,如今許多耕耘已見成果。今年初兩岸同時加入WTO,在關稅降低、市場開放及2008年北京主辦奧運的源源商機下,未來台商在大陸的成長將更大幅邁進,獲利亦可隨之水漲船高。此時以中概股、三高績優股、通訊網路股等為投資主軸的「新光大三通基金」,正是充分掌握了此一大時代的趨勢脈動。


註1: 基金並非存款,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條例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且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委託人須自負盈虧,本公司受託投資不保本不保息,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均由委託人承擔。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本公司受託投資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風險預告與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4: 本公司受託投資之基金已備有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前述文件併揭露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委託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或本公司網站下載。
註5: 為保護既有投資人之權益,部份境外基金設有價格稀釋調整機制及公平市價規定,另委託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本公司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本網頁中之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註6: 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受託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相關交易時,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受託人收取之信託報酬。
註7: 委託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又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委託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註8: 部分基金可能持有衍生性商品部位,可能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0%,可能造成基金淨值高度波動及衍生其他風險。
註9: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且部分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費用。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至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總代理人之公司網站查詢。
註10: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類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主要特色係投資前揭基金之組合基金亦同),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委託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委託人;又如係本國投信機構募集者,則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雖其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然該債券具有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及因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註11: 投資於中國之基金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故並非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投信基金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雖可包括其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之股票、存託憑證或符合一定信用評等之債券等且法令並無規範投資總金額之上限,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故亦非一定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又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註12: 以上資訊來源由嘉實資訊提供,僅供投資人參考,惟相關資訊仍應以各基金公司公告為準。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